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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沂“地王”事件遭曝光 法治不能卡在“最后一公里”

时间:2017/3/22    来源:东南网    作者:佚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对此强调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一旦法治被卡在这“最后一公里”,那将会让老百姓的法治获得感大打折扣。

  3月15日,《法律与生活》刊发了《1亿元到4100万元,江苏新沂“地王”事件调查》的报道。该篇文章称,江苏省新沂市人段士金以伪造的公章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办理了苏州金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沂分公司。之后,以虚假的新沂分公司的名义于2010年和七家公司竞拍,以1.024亿元拍得位于新沂市市委东侧600余米的一块面积为20余亩的地块。后“同政府和工业园区的官员协商好”将原土地出让合同作废,将该块土地重新挂牌、最终以4100万元得手。之前,段士金用带有红印章的虚假缴款凭证、虚假手续、虚假公章等,骗借了温州商人郑金龙3800万元。因段士金逾期还不上借款,故将新沂金帝公司转给郑金龙,且日后变更成久江公司。久江公司法人代表郑金龙被迫给新沂市财政部门缴齐了该地块的4100万元土地出让金,又历经了诸多坎坷,取得了合法的土地证。而让郑金龙寒心的是,其公司从2015年4月30日依法取得土地证至今,新沂政府未交付涉案地块。

 

  同时这篇报道还指出:2015年11月25日至2016年年初,《法治周末》曾以《温商江苏新沂受骗记》《温商江苏新沂受骗手持土地证却只能望地兴叹》为题进行了连续报道。但该组连续报道未能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直至今日,新沂政府也未给久江公司交付土地或提出其他有效的解决方案。

 

  通读这篇文章,可以梳理出这几个关键词。“假手续拍得国有土地”、“二次拍卖成私人订制”、“地王”价格“缩水”近6000万”、“取得土地证,政府一直未交付土地”。

 

  纵观这则新闻背后的舆情,让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法治生态仍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人治思想、长官意识的观念还没根除,以言代法的现象还有土壤。我的地盘我做主,官员没有形成对法律的畏惧感。

 

  我们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懂得,无论你地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应该成为每一名领导干部的信条。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呕心沥血为人民,不论处在何种工作位置,一定要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把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有益于人民的人,做有利于人民的事。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以强凌弱,挤压群众的生存空间,有时可以得逞于一时、得意于一事,但不要忘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欺,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惩罚、社会的唾弃。

 

  基层是社会的基石,基层法治建设在整个法治中国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法治中国建设整体推进的基础环节。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畅通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任重道远。

 

     来源:http://boss.fjsen.com/law/20170322/20851.htm?winzoom=1

 

     原标题:江苏新沂“地王”事件遭曝光 法治不能卡在“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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