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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十次被判刑  出狱三天流窜作案再被抓

时间:2020/7/21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杨德振


男子十次被判刑  出狱三天流窜作案再被抓


男子自1991年至今年7月,29年间因盗抢财物10次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继续重操旧业。本月7号刑满释放,10号开始流窜盗窃作案5起,涉案金额10000余元。716日,曹家务派出所经缜密侦查,成功收网,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抓获。

20207127时许,王某妨将电动车停放在云裳小镇某小吃饭店西侧,830分左右发现电动车不见了,到曹家务派出所报了案。曹家务派出所接警后,组织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调取现场附近监控对比及大量调查工作,民警发现一名戴着帽子、口罩的男子于当日盗窃电动车,将车送至固安县城某饭店后离开。经调查,民警获悉,该饭店经营者韩某某与该男子是狱友。该男子名叫朱某某,今年77日刑满释放,找到韩某某,近日先后将4辆电动车送给韩某某,当做报酬“答谢”韩某某近日来对朱某某的照顾。

 

由于嫌疑人具有一定反侦察意识,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寻找抓捕时机。从713日起,民警开始在韩某某的饭店附近实施全天候蹲守。1614时许,嫌疑人朱某某出现,蹲守已久的民警一拥而上,将嫌疑人朱某某拿下。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男,47岁,山东省即墨市人,自1991年以来,因盗抢财务曾被判刑10次)对其于710日以来,先后窜至涿州、固安、永清等地,选择广场、小区、饭店门口等部位,趁人不备,用剪刀剪断电动车电源线,实施盗窃作案5起,盗窃电动车5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被永清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韩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717日下午,王某妨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曹家务派出所,感谢民警及时破案,找回被盗的电动车。(康永周  马文超)

 责任编辑: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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