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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河北邢台:2.5亿禁采区置换工程监管背后

时间:2016/10/20    来源:法律与生活    作者:田红卫

本刊记者/田红卫

  河北邢台“7.19”暴雨洪灾过后,大沙河河道行洪期间,采砂者使用采砂船等掠夺性采砂设备破坏河底(沙下粘土砾石层)进行采砂,沙河市污水顺着被破坏的地方污染水体。拉沙的大吨位车辆将河堤上修建的担负着行洪撤离和抢险救援功能的道路破坏严重。部分河堤直接浸泡在河道内,极易造成溃堤。邢台经济开发区沙河城镇沿河6个村的300余人,因大沙河河道采砂(禁采区置换工程)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3次围堵沙河城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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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法律与生活》记者采访到邢台市相关部门。2016年10月9日上午,记者从邢台经济开发区水务局负责河道的一位姓左的执法人员处了解到大沙河“禁采区置换工程”的其中两份合同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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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河北邢台市水务局与邢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河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各签订一份“禁采区置换工程合同”设为两个标段,中标价共计2.5亿余元。两份合同的期限均是5年,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合同显示:乙方(中标方)按照甲方(邢台市水务局)规划设计方案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以所采砂的售砂回款作为本合同工程价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邢台市大沙河“采砂置换工程”主要技术要求:对桥梁投影上、下游各10m范围内采取特殊换填,此区域平均采砂深度为2m,回填时下部用粘土压实,回填粘土深度为1.0m,上部0.5m以卵石替换。要求换填段河床纵坡与原河床纵坡一致,不得有明显凹凸。工程验收由甲方负责,验收方式为阶段工程验收。即每一段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已移交给甲方并由甲方负责管理。

  几次三番,记者见到万科长

  2016年10月10日,记者通过邢台市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和水务部门联系后,对市水务局进行了采访。记者向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工作人员说万科长与主管局长都陪省里领导下去检查了,具体情况还得等万科长来了解释。记者10月11日早晨上班时间再次来到邢台市水务局建设与管理科,工作人员说万科长和局长都在开会,在记者的要求下,该名工作人员到会议室通知了万科长并说明了记者在办公室等候采访。等到11点左右,由于时间关系,记者催促该名工作人员看下是否散会,没想到工作人员一去不复返。记者无奈的在办公室继续等待,11点多时,一位李科员说散会后万科长又去市政府开会了。记者问万科长在哪个房间办公,该科员说不知道。马上中午了,记者也很无奈,只好去其它科室询问,敲开另外一间办公室门后,看到一位50岁开外的工作人员,记者一眼发现办公桌上的岗位牌上写着万科长的名字。经过核实,该人就是建设与管理科的万科长。

  万科长:是市领导的批件,2013年施工以来就验收过一次

  万科长在办公室接受了记者采访,并对“禁采区置换工程”合同内容没有异议。

  万科长:市政府确定为了打击盗砂,就采取有组织的采砂,以石换砂的形式进行回填,因为是创新,所以就和法律法规不衔接。

  记者:该工程验收了吗?

  万科长:从2013年施工以来就验收过一次,因为施工方没有按照合同进行正常施工。(没有回填)

  记者:为什么不监管?

  万科长:市水务局执法人员才几十人,执法力量不足。从去年已经把权力下放到区政府,就是河道监管责任由属地管理。

  记者:你认为“禁采区置换工程”合法吗?

  万科长:我不能给你说合法不合法,因为是市政府批准的工程。

  记者:既然是市政府批准的,有没有市政府的文件?如果有可以看下吗?

  万科长:不是文件,是市领导的批件,这个不方便给你提供。关于置换工程一事,市纪委和省纪委都查过了,最后都不了了之。

  疮痍满目的邢台大沙河

  记者在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经过实地探访发现,京广线邢台大沙河段京广铁路大桥、107国道公路大桥、国家G4高速公路399公里处大桥因采砂、“7.19”洪水后,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大沙河右桥(107国道东桥)K431+005,部分铰缝渗水泛白,全桥边梁通长外侧腹板存在多条竖缝、斜缝,9~18#墩桩基外露,混凝土锈胀、钢筋锈蚀,外露3~5米,桩基有裂缝,被第三方检测单位(河北规划设计院)鉴定为三类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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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沙河内的深坑随处可见,记者观察期间没有发现任何回填迹象。电线、电缆架旁已被开采,给电力设施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大沙河开发区段河堤及道路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留村至沙河段公路损毁严重,“7.19”洪水前已被拉沙大车严重损毁,小车基本无法通行,现已断交。对此,当地群众怨声载道。即便在此状态下,大沙河河道内开发区段依然在开采。

  关于邢台大沙河2.5亿余元中标的工程置换,记者现场却没有看到任何的以石换砂的回填置换,看到的只是被采后的千疮百孔的大沙河和影响着当地群众安危的破损桥梁和公路。邢台市水务局的万科长明确告诉记者:“该工程从2013年至今只在2013~2014年度验收过一次,此后并无验收,虽无验收但现在还允许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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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此,记者在2016年10月14日走访了邢台市政府农业科,向农业科了解以上情况及是哪位市领导下的批件,农业科一位李科长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只是答应了解清楚后给记者答复。截止记者发稿前,没有收到邢台市政府农业科的任何回复。本刊将对该事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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