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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乔海印:江苏新沂“交钱给地”何以成为一道难解的题

时间:2017/7/4    来源:中国网法治    作者:乔海印

“江苏省新沂久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向江苏省新沂市财政部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已合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几年过去,新沂市政府至今不给我公司交付土地。更甚者,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某建筑公司驻进相关地块进行非法施工,行政监管部门至今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祖国》杂志社记者乔海印

 发自江苏新沂

2012年9月,新沂久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江公司)在无锡—新沂工业园区拍到20.52亩的土地,2015年4月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却发现早已有人在该地块进场施工。

“想得到土地再拿5000万元来”。按照“常理”理解,收钱、办证、交付土地,合情合理。为什么政府至今未能交付土地?5000万元又从何说起?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抽丝剥茧,实际上这种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温商新沂遭遇维权难 舆论监督成了“稻草人”

据了解,2015年11月25日至2017年4月,《法治周末》曾以《温商江苏新沂受骗记》、《温商江苏新沂受骗 手持土地证却只能望地兴叹》、《从追债到讨地,受骗温商6年难出“泥淖”》为题对久江公司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连续报道;2017年4月《法律与生活》刊发了《江苏新沂“地王”事件调查》,对郑金龙在新沂的遭遇进行了披露,可有关领导换了几任,无锡-新沂工业园已经更名为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但土地至今仍未交付久江公司使用。”

建筑商不合法想法变“合法 ” ?

据郑金龙介绍,久江公司在依法办理各种土地手续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被告知:你们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早已办妥。

后来得知,新沂人段士金(日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和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伪造了久江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土地出让合同、委托书等,于2013年9月25日“替”久江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4年1月3日“替”久江公司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事情败露后,新沂市建设规划局以逾期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为由,于2015年1月7日发布公告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注销。

然而,事情还没有结束。“2014年11月上旬的一天,突然发现一家名为江苏华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华础公司)进驻到了工地,在工地树起了塔吊,开始基础作业。”久江公司总工程师王洪金面露难色的告诉记者。“又是一个骗局,防不胜防,这是骗子段士金假冒久江公司与华础公司私下达成的默契。我们购买的土地,竟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天上掉下来了个建筑商,在土地出让金尚未全额交付、没有任何批准开工手续的情况下,华础公司便入场擅自施工”。

王洪金表示,华础公司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进驻我们工地开工施工,已属违法行为,并且华础公司仅为三级建筑资质,根本不具备承建资格,新沂市政府及监管部门不但不立即制止其违法行为采取处罚措施,反而要求我们在他的基础上续建。殊不知华础公司仅挖了一个大坑,做了一点底梁,充其量不过投资200万元,却狮子大张口开价5000万元。贾副市长在一次协调会上直言不讳的要求我们“配合”说:“华础公司不合法也得想办法让它合法化。”

协调会上官员拍桌子“爆粗口”

“我见过的官员多了,从来没见过这么脾气暴躁的”。郑金龙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录音文件,录音中,一位被称为“贾市长”的人多次大发雷霆,桌子拍得啪啪响。郑金龙告诉记者,这是2016年7月14日的一次协调会上的录音,当时无锡-新沂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朱冬清帮我们说了一句公道话,当着六七人的面,贾副市长拍着桌子数次大骂朱“胡屌扯”(当地方言,对人极其侮辱),要朱冬青掌握方向(意思是,逼迫久江公司续建或破产)。吓得朱冬青连连赔不是:“贾市长,你不要发火,等他们走了我再向您汇报”。

“不具备资格”施工企业至今未离场

据了解,对于华础公司“不具备资格”的施工行为,久江公司自2014年11月12日起分别向新沂市住建局、建设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派出所、工业园管委会、工业园管委会安监站及新沂市主要领导投诉举报累计近百次,请求迅速制止该施工行为,责令立即停工,撤出施工人员。久江公司总工程师王洪金告诉记者,工业园管委会安监站和行政执法局不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反而竟将《停工整改通知书》发给了举报人——久江公司。身为行政监管部门,不仅放任违法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面对久江公司的举报竟还指鹿为马为违法企业“大开绿灯”。违法行为被默许,久江公司的举报被变相推诿搁置,时隔近三年了,没有一个单位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至今塔吊还高高矗立在工地上。

从段士金利用虚假手续在建设规划局顺利办下规划“两证”,至今有关部门不按法定程序立案处理“不具备资格”的施工企业,这些不正常的现象,不禁让人怀疑段士金及该施工企业身后是否有保护伞?是否存在利益关联?为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这里执行的如此苍白无力?

“交钱给地”不应成为新沂官方一道难解的题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作的说明中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我们相信,新沂市各级各部门都能扛起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讲政治、顾大局、崇法律、重诚信,上述土地问题不应成为新沂官方一道难解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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